以做生意需验资为名,采取调换银行存折等手段行骗,使被害人“乖乖”把钱打入自己手持的银行存折。12月7日,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艾小伟、王军、程卫东、付小惠4人提起公诉。
四个人在网上聊天时相识。今年年初的一天,四人聚到一块商量着做笔“生意”弄点钱花花。他们把眼光瞄向了做生意的老板。8月12日,王军、程卫东来到内乡县某一石材厂,装模作样地在厂里看来转去,表现出对厂里石材样品很满意的样子。石材厂老板陈某一看买家上门,非常热情地接待二人。二人说,真正的买家不是他们,而是一个山东来的大老板,如果合作好的话以后会大批量进货。陈某喜出望外。
三天后,王军打电话告诉陈某,大老板让他到县城面谈。陈某立即驱车去见了自称是大老板和财务总监的艾小伟和付小惠。“生意”谈得很顺利,就等着最后签订合同了。“大老板”问陈某:“你有银行账户没有?”陈某回答“有”,“大老板”又问:“是企业的还是私人的?”陈某说是企业的,“大老板”就说不要企业的账户,让再立个私人账户,让王军和陈某一块去银行开账户。陈某信以为真,去一家银行开了一个一折一卡的新户,然后就回来和众人喝酒庆功。
席间,“大老板”对陈某说,按照公司规定,需要陈某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用。陈某没有多想,就把身份证取出交给王军。但陈某哪里知道,王军拿着他的身份证,来到陈某刚去的银行重新办理了一个一折一卡的新户。就在众人推杯换盏酒时,“大老板”又对陈某说,需要查看一下他办的那张存折和卡,看身份证名字与存折上名字是否相符,于是陈某又把存折取出,交给对方查看,王军暗暗把后办理的那张同样署有陈某名字的存折给调换过来。酒足饭饱分别之时,“财务总监”付小惠告诉陈某,按照公司财务规定,做这笔生意还必须要查验陈某是否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要求陈某往存折上存钱走账,如果账上资金充足,山东公司马上就过来签订协议。
陈某想,不管存多少钱,反正钱都在自己存折上。于是,他借了10万元存到那张王军调换后的仍然是自己名字的存折上。两天后,陈某给艾小伟等人打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了。他赶紧去银行查存折上的钱,发现已被全部取走。陈某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
以同样手段,艾小伟等4人还骗取了被害人李某12万元,骗取被害人王某6万元。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范晓宇说:“其实骗子们的骗术并不高明,稍微有点防范意识的人都不会上当。这些老板们之所以上当受骗,主要还是因为他们赚钱太心切而失去了警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