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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集中宣判LV系列商标侵权案

A-A+2014年1月7日08:58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重庆1月6日电(记者张琴)重庆近日集中宣判LV系列商标侵权案,对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提起的多起侵权诉讼做出裁决。

  记者从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获悉,因商标被侵权,LV(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将新重庆小商品批发市场、金鹰女人街银座商场、金海洋商场的经营管理者及商户告上法庭,每案要求索赔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是LV系列商标的所有人,不仅在我国注册,其中两项还是驰名商标。重庆新大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新重庆小商品批发市场的经营者,重庆中飞商贸有限公司是金鹰女人街银座商场的经营管理者,重庆长航金海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金海洋商场的经营管理者。这些商场内张某某等人经营的商铺购买了假冒LV系列商标的商品,但在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多次发出警告函和律师函后,仍在这3家商场购买到假冒商品。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向新大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及张某某等12人提起了14件诉讼,请求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每案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并赔偿其他实际支出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行为侵犯了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场经营者未有效阻止侵权行为一再发生,经综合考虑,判决商场的经营管理者和商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2万元-9万元不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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