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萌萌)4月8日,新野法院成功调解标的为6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09年,张某在新野县城开发单元楼房,因资金短缺向朋友李某借款40余万元,其间还过部分利息,截至今年未还利息加上本金达60余万元。因张某开发的单元楼房尚未售出,不能回笼资金无法归还借款,李某当时出借张某的款项多系向亲友所借,实际出借人有10多人,迟迟不能还款,李某十分焦急,双方一度闹得很僵,随时都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
该案诉至法院后,法院主审法官认为此案不同于以往普通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不好极易引发集体上访甚至恶性事件。为维护众多债权人的利益,承办法官积极走访调查,一方面了解案情,另一方面缓和双方的紧张关系。在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得知张某已开发的单元楼房地下一层还未售出,主审法官提出对张某已开发的楼房地下一层进行折价来偿还借款。通过做工作,李某及其他债权人均表示同意。最后,李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以张某的单元楼地下一层折价抵顶借款本息60余万元。这一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最终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得以妥善解决。
(线索提供 梁伟 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