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王 彬 王 楠
看到女儿被前夫送到乡下生活,这位母亲不乐意了,为了夺回女儿,她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4月27日上午,卧龙区法院把巡回法庭设到卧龙区潦河镇王陈庄一居民家的院子里,对这起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案子进行公开审理。
上午11时11分,法庭宣布开庭。村民们搬来凳子,坐在院中间的一棵柿子树下,翘首旁听。
2010年9月17日,兰兰与大海结婚。2011年9月1日,生育了女儿小雯。小雯出生后,一直跟着兰兰和外婆生活。由于兰兰和大海性格不和,经常吵架生气。2013年8月19日,兰兰和大海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协议约定,小雯随大海生活。
兰兰诉称,离婚后,由于大海单身一人,经常忙于工作,自身的生活就难以保证,更顾不上小雯。无奈之下,大海将小雯送到乡下由其父母照料。兰兰认为,这对小雯的成长和身心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为此,她请求法院判令小雯由其抚养,大海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大海辩称,双方离婚时有约定,孩子由他抚养,所有费用由自己承担,兰兰享有探视权。该协议双方签名,并摁了指印,因此他不同意兰兰的诉请。
20分钟后,法庭进行调解。双方同意暂不变更抚养权,大海将小雯带到市区生活并接受学前教育。兰兰协助照顾小雯,并撤回了起诉。
主审法官拜立涛告诉记者,这是一个既普通又简单的案件。经过调解,这种矛盾不但得到了缓和,双方还有复婚的可能。(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