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碧水蓝天 建设大美南阳
“检察机关一介入,厂子立即关了,不冒浓烟了,不排废水了。”谈起环境变化,家住卧龙区王村乡的李某很是感慨。
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的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为南阳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明确工作“新定位”
履职尽责勇担当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的问题日益突出。面对这一现状,市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牢固树立担当意识,深入谋划服务生态文明的各项措施。出台了工作意见,组织召开了高规格的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动员会,各基层检察院迅速行动,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在部署“千名干警下基层”、“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中,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实地了解生态环境现状和群众环保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鸭河口水库是南阳的生命之水、发展之水和生态之水,市检察院组织南召、方城、卧龙、宛城、新野等基层检察院,对鸭河口水库水污染情况实地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综合整治建议,推动市委部署开展了“保护母亲河治理专项行动”,有效改善了白河水生态环境。
聚焦生态“关注点”
优质服务惠民生
南阳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热点,化解难点,服务民生。市检察院指导淅川、内乡、镇平等基层检察院,积极参与丹江库汊治理、沿线水质保护等行动,重拳打击滥采滥伐、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淅川县检察院结合办案撰写了生态环境建设领域刑事犯罪存在的突出问题,被省委副书记邓凯批示,推动全县开展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2013年,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等栏目曝光了卧龙区蒲山镇水泥、粉尘大气污染事件,检察机关在第一时间快速介入,监督公安机关对6家违规生产钙粉的企业负责人立案侦查,对2名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立案查处。
两级检察机关全力护航淮河源头生态环境建设,2014年8月,接到省检察院蔡宁检察长批转的案件线索后,桐柏县检察院现场监督县国土局、乡镇政府组织执法人员40余人,对该县杨楼、潘庄等两处长达十年之久的非法采矿点彻底取缔,针对辖区内非法采矿等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开展了矿业秩序集中整治。
打好监督“组合拳”
专项活动见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水、地、林、矿、气”等主要生态领域开展专项活动,打好服务生态“组合拳”。
针对河道非法采砂、毁坏河床等现状,市检察院牵头,与法院、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共监督取缔非法采砂点111个,监督立案非法采砂案件17件25人,批准逮捕20人,起诉15人,查处行政执法部门渎职犯罪6人。
积极开展土地执法专项监督,对国土资源部督办的全市88个疑似土地违法卫星图斑逐一甄别,共监督移送涉土涉矿刑事案件7件,监督立案3件,查处渎职犯罪4件。唐河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办理了李某因非法采矿造成损失1300万元案,并查处土地、环保、安监部门失职渎职犯罪3人,推动县委县政府开展了“预防渎职犯罪、规范行政执法”集中教育活动。
以开展“保我青山绿水”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查办环保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等为载体,对生态环境领域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失职渎职的,做到违法“零容忍”,监督“零死角”,形成打击生态犯罪的立体态势。针对群众举报,牵头组织公安、环保部门对市区内华兴新能源公司擅自排放废水、污染河流事件进行调查,监督公安机关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以污染环境犯罪立案侦查,有力震慑了犯罪。
适应工作“新常态”
完善机制重长效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机制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化、规范化服务。
市检察院牵头召开了15个成员单位参加的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工作推进会,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与行政执法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重大案件介入调查。通过巡回讲座、现场观摩、环保约谈等形式,深入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开展生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健全了服务生态法制宣传机制,在当地媒体开辟服务生态工作专栏,利用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开展网络集中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2014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9人,提起公诉23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2件54人,查处渎职犯罪案件24件41人。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白河水系保护和治理”专项视察中,检察机关参加并做了典型发言。市委书记穆为民专题到市检察院调研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对检察机关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通讯员 潘云 周邦秀 王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