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力果)供货商张某利欲熏心,欲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贩卖给我市张衡路某饭店做菜肴。经群众举报后,三只鳄鱼被市森林公安成功解救。目前,张某已被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11月25日,在我市做海鲜生意的张某联系广州商人王某购买三只鳄鱼(暹罗鳄)。王某接到货款后,通过水产物流把三只暹罗鳄发给张某,后存放在城区张衡东路某海鲜城,待加工后出售。12月2日,市森林公安接到举报,立即立案侦查,于今年5月6日将张某抓获归案,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鳄鱼是我国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