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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构林法庭:小法庭 大服务

A-A+2015年5月25日08:13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记者 王淼  

  法庭成员4名,地处豫鄂两省交界的邓州市法院构林法庭,是个名副其实的“小法庭”。辖区30个自然村近10万群众,其中“南水北调”移民村4个,移民人数近4000人,让移民安居乐业,“小法庭”干的可是“大服务”。

  近年来,构林法庭本着“司法为民”工作宗旨,开通“绿色通道”服务辖区移民,多种措施做好庭前调解,主动照顾特殊群体,成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主阵地。

  快立快审

  移民群众“保护伞”

  移民工作无小事。作为全市“南水北调”移民人数最多的乡镇所在法庭,如何让移民群众生活得安心舒心,解决移民群众的烦心事,成了构林法庭法官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凡是涉及移民的官司,在依法调解的基础上,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法庭庭长吴子强介绍。早在2010年移民群众陆续搬迁至构林镇时,构林法庭就开通了服务移民的“绿色通道”,涉及移民纠纷的诉讼案件,都要做到当日送达法律文书、当日与诉讼当事人见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简化答辩、举证、开庭程序,缩短办案时间。

  2014年6月24日,法官赵秋贵接到移民新村杜寨村民调主任的求助电话。原来村里赵某等几位移民帮毕某盖厂房,可到了约定支付工钱的时间,毕某不仅未兑付,人也不见踪影。赵秋贵一边联系毕某所在地法庭帮助寻找毕某,一边征得赵某等人意见后,迅速帮他们完善立案手续。经过多方努力,赵秋贵联系上毕某,耐心向其阐明道理。最终,经过构林法庭调解,双方在7月10日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结事了,赵某等人向吴子强道谢,他们本以为自己是外来户,担心法庭会偏袒本地人,没想到这么快就让他们拿到工钱。“法庭就是你们的‘保护伞’!”吴子强语气坚定。

  耐心调解

  家事纠纷“润滑剂”

  作为基层法庭,构林法庭受理的案件绝大部分都是鸡毛蒜皮的家庭、邻里纠纷,处理不好极易引发不和谐因素,构林法庭重点念好“调解经”,帮助家事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村民张某到法庭反映他的爱人李某住在娘家不回,撇下刚满一个月的女儿不管,要起诉与李某离婚。法官当即联系李某所在村组民调主任,请其到李某家了解情况,并做李某及其父母工作,终于使李某转变了态度,张某也按民调主任的劝说,到李某娘家赔个不是,小两口和和气气地回了家。

  事后,张某专程来到法庭,向法官感谢:“法庭处理得好呀,真要立案,我们的矛盾会越来越深,这个家也就散了!谢谢你们!” 

  人民调解与法庭审判紧密结合,构林法庭在调解上狠下功夫。采用立案调、审理调、判后调、执行调的大调解方式,近三年来,案件调撤率达80%,维护了辖区和谐,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上门服务

  便民利民得民心

  在法庭门口的宣传栏里,放置着一叠构林法庭的“名片”——便民诉讼服务卡。卡片上印有4名法官的联系电话和法庭地址,如果村民有诉讼疑问,想要预约诉讼时间,甚至是请求上门服务等,都可以来电咨询。为了能让群众更大程度地感受到法庭的便捷服务,构林法庭还采取了上门立案、下班送达、巡回开庭等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感受司法服务。

  上门立案,是专门为残疾人、孤寡老人和重症病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的诉讼绿色通道。2014年10月,周某到法庭反映,他的儿子小周是残疾人又是文盲,想离婚却不知道该怎么办理。考虑到小周的实际情况,法庭当即决定上门立案。  在构林法庭,当事人大多是农民,法庭上班时间他们也在外务农或务工,送达就成了一个难题。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减少群众诉累,构林法庭办案法官多数是利用下班甚至是节假日休息时间到当事人家中或是工作单位进行送达。这一举措方便了群众,也缩短了庭前准备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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