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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法院杨楼法庭:家长里短总关情

A-A+2015年7月20日07:54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记者 吕文杰

  “你们就是俺的恩人啊,子女们经咱们的‘家事法庭’教育劝说后,现在对俺可好啦!”方城县杨楼镇的李老汉一大早便到方城县法院杨楼法庭,感谢法官化解了自己的心头病。

  由3名法官、1名书记员、1名法警组成的方城县法院杨楼法庭,辖杨楼、小史店两个镇,两度荣立集体二等功,先后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河南省优秀人民法庭、“南阳市十佳法庭”等称号。

  “家事法庭”温馨开庭

  舒适的沙发,粉红色的窗帘,没有高大冰冷的审判席,取而代之的是放着鲜花的茶几。这是方城县法院杨楼法庭创立的“家事法庭”审判现场。

  7月8日下午3点,杨楼法庭将要开庭审理一对夫妻的离婚案件。

  案件由法庭庭长邓聚洲担任审判长。邓聚洲先播放了当事人结婚时的婚礼录像,火药味顿时淡了许多。在这样的氛围里,双方的家人安静了下来,邓聚洲不失时机地与他们拉起家常,加上双方家属的劝解,二人理智地达成了调解离婚。虽然没有挽回当事人的婚姻,但是妥当地化解了双方的恩怨。

  “播放婚礼镜头会不会让双方尴尬?”庭审结束后,记者带着疑问咨询邓聚洲。“就是让他们尴尬,让他们触及灵魂,使他们对自己的婚姻有更理性的认识。”邓聚洲说,杨楼法庭改变传统审判环境,布置温馨的审判环境,诉前介入调解,判决后回访小孩的生活状况。邓聚洲还强调了“和好率”一词,在他的撮合下,有35%的夫妻改变了离婚的想法,愿意给对方多一些机会。

  群众事没有“分外事”

  如何将辖区内大部分矛盾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在村里,彻底解决诉讼纠纷?

  经过一番讨论,杨楼法庭将庭里5名法官的手机号码等信息悬挂在联系村的显眼位置,定时与各村干部沟通,每月坚持到联系村走访,及时掌握信息,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妥善化解大量纠纷,形成了“村村都有调解员,群众纠纷有人管”的局面。

  今年1月份,杨楼镇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赵某某驾驶铲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付王村时与舒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舒某及其搭载的妻子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死者舒某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上有年迈的父母。肇事司机当即被刑拘,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死者家属因赔偿问题得不到解决多次到肇事人家里吵闹,引起摩擦。法庭了解到该情况后,当即组织人员到赵某某家,耐心讲解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考虑到赵某某是回民,法官们又找到当地少数民族代表参与调解。经过7天的往返,多次工作,赵某某家属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30.5万元,赵某某也得到法院从轻处理。

  当好维稳“减压阀”

  杨楼镇地处省重点水利工程燕山水库,淹没土地3万余亩,迁移人口6000余人,涉及21个行政村、105个自然村,同时南水北调也涉及杨楼部分土地,因此在承包土地、分配土地补偿费、建造房屋时,村民与村组、村民之间、村民与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发生的大量纠纷涌入法庭,成为影响当地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

  杨楼法庭在与县、乡两级政府沟通后,制定了“提前介入,调解为主,把握时机,适时判决”的处理原则。首先受理了赵某等12户村民起诉各口村四组的土地补偿款纠纷案,先后十余次到这个偏僻的小山村,同村民代表座谈,试图说服他们为符合条件的村民分配补偿款。开始,他们抵触情绪很大,根本不听劝导。在数次调解失败后,法官们仍不气馁,决定采用各个击破的方法,挨家挨户到村民代表家里沟通,并适时利用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真实案例进行利弊引导。经过十余次的工作,该批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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