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淼
“一脚踏三省”和“鸡鸣三省荆紫关”,说的就是地处豫、鄂、陕三省接合部的淅川县荆紫关镇。淅川县法院荆紫关法庭辖荆紫关、寺湾、西簧三个乡镇,现有干警4名。近年来,荆紫关法庭以“各级组织联动、分流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群众受益”为核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实现对纠纷的法律调控与非法律调控、诉讼调解与诉外调解的联动与协调,大大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
跨省调解三联合
特殊的地理位置、迥异的风俗习惯,再加上人员结构复杂和流动性大等特点,三界处时常发生矛盾纠纷,给三地法院审理和执行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和不便。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化解出现的矛盾纠纷,经过多年的尝试探索,荆紫关法庭主动与湖北郧县南化法庭、陕西商南县湘河法庭联络,建立解决矛盾纠纷合作新机制,实行“三庭三联防联调联治”。
2011年3月,在商南县白浪镇承包工程的河南人张某的工程车碰伤了陕西人王某,张某不肯赔付医疗费,王某告上了法庭。湘河法庭委托荆紫关法庭办案,很快为王某要回了6000元医疗费。
近三年以来,该庭共受理涉“三庭”居民民商事案件87件,其中调解结案63件,所判决案件无一发还改判。为维护三省界边地区的和谐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多元调解出祥和
2014年2月,陕西人姜某和淅川人李某在荆紫关镇因商业行为发生纠纷,李某擅自扣押了姜某的货物。姜某告到荆紫关法庭,要求李某赔偿损失。法官汪新发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通过当地民调组织找到李某,指出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最终,经过汪新发的调解,双方当事人作出和解承诺,李某返还了姜某的货物,此案未通过诉讼程序就化解了纠纷。
经过长期的实践总结,荆紫关法庭总结出一系列调解经验。针对不同的案件与当事人,采用不同的调解方案,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多发性案件,多数是当事人一时气愤,到法庭起诉。针对此类案件,庭内工作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根据发生纠纷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使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分手或者调解和好撤诉。针对土地纠纷案件,法庭采取“实地勘察、走访、教育”的方式,走访发生土地纠纷案件所处的村组,了解纠纷的背景、起因,掌握双方纠纷的焦点,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将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中。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当事人既感到法律的威严,又感到法官的人文关怀,从而信赖法官,消除抵触情绪,积极配合调解。
荆紫关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不断完善调解机制。一年多来,该庭受理民商事案件227件,审结案件221件,其中以调解(含撤诉)方式结案128件。
巡回审判化纠纷
考虑到辖区多山区、村镇分散等特点,荆紫关法庭为使巡回审判活动切实地成为便民诉讼的“绿色通道”,要求法庭每周至少安排一天的时间,指派专人接待群众来访、咨询和预约巡回开庭时间;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人员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具备开庭条件的案件当场开庭;印制格式诉状、样本诉状,指导当事人书写诉状,解决部分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缺乏的当事人的诉讼难问题。
巡回审判采取固定巡回审判与不定点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方式。巡回审判原则上安排当事人到最近的巡回审判点进行审理,对于影响较大、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因案而宜选择在村组广场、田间地头等地开庭,以案说法,以法明理,以理促教,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荆紫关法庭庭长邓峰介绍,巡回审判是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偏远的基层法庭来说,这种亲民便民的方式有效化解了司法的专业性越强,社会的疏离感越强的职业困境,拉近了民众和司法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