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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法院官庄法庭:温情调解细无声

A-A+2015年8月12日08:19南阳 晚报评论

  本报记者 王付栓 

  宛城区法院官庄法庭5年审理案件2500起,连续5年“零涉诉赴省进京访、零投诉、零违法违纪、零负面舆情”。先后荣获集体二等功、全省法院“两庭建设先进单位”和“四最人民法庭”。在辖区人民群众中形成良好口碑,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注重提高案件质量,对审理的案件登记造册,摸清底子,做到案件责任到人,任务分工明确。”庭长肖德昌说。

  去年,在河南油田做生意的福建人张某,把房东宋某起诉到法院,理由是张某租赁宋某的房屋不到期限,宋某又将该房屋租与他人,房东还以断电、停水、撬锁的方式,妨碍张某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立案之初,张某担心自己是外地人,存在法院不公正处理的顾虑。为防止张某利益受损,打消顾虑,法官特事特办,当天中午不休息,利用吃午饭的时间,把双方当事人喊到一起进行调解。通过法官耐心疏导,评说利害关系,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房东向张某承认错误,补偿张某15000元。

  事后,张某动情地说:“没想到法官对我的案件这么关心,解决这么快,还这么公正。”

  该法庭注重加强与外部的协调关系,利用民调组织、基层组织熟悉当地风俗习惯和了解当事人的优势,及时迅速化解矛盾。  在审理李某诉张某离婚一案中,李某、张某开庭后签完笔录走到法庭院里,张某突然抱起李某,钻进停放在法庭门口的面包车迅速离开。法官马上联系当地村民调解员,一起赶到张某家里,通过拉家常、摸底细,发现张某家人对李某很好,没有一点伤害的意思。而李某、张某离婚的真正原因,是李某的父亲因女婿张某曾几次对他发脾气,觉得没面子,便干涉女儿的婚姻,坚决让李某离婚。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利用熟悉当地风俗的优势,先做李某本人的工作,让李某先给父亲打电话报平安。第二天,法官把李父通知到法庭,对其干涉女儿婚姻自由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接着,张某登门向岳父赔礼道歉。通过法庭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使纠纷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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