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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检察院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纪实

A-A+2015年8月17日07:24南阳日报评论

  特约记者 牛凌云  

  唐河县检察院盯紧危害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不松手针对近期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高发的态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积极作为,从严从快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危害人民群众餐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积极作为呵护民生

  唐河县是一个有着143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各类食品市场需求量大,部分不法商贩唯利是图,生产豆芽添加无根素、卤制食品食用工业松香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严重危害了群众的生命安全。如何保护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维护群众的利益?该院从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入手,收集有关典型案件和高检院下发的指导性案例,对侦监、公诉部门干警进行了有针对性专项培训。侦监、公诉部门均成立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案审查小组”,对该类案件实行专人审查,既缩短了办案时间,又确保了案件质量。此类案件的审查逮捕均没超过3个工作日,审查起诉均没超过10个工作日,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民生、护民利的决心。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主动邀请县公安局、法院多次座谈,统一执法思想,统一证据标准、量刑尺度,在此基础上,会签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类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从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取证、强制措施的适用、量刑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界定和要求。该院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参加侦查机关现场勘查、搜查、扣押、抽样等活动,引导公安机关准确收集证明犯罪事实的原始证据,为案件的顺利起诉、判决奠定证据基础。

  硬起手腕从严打击

  内部联动与外部沟通相结合。院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实行联动机制,对办理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要及时沟通,协调合作快速反应。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在搞好协作配合的同时与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联系,确保沟通渠道顺畅。食品安全监管单位查办案件时要及时向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通报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检察机关同时跟进监督,防止“运动式执法”的短期效应。主动走访与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相结合。该院侦监部门在有效用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的同时,主动走访县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盐业局、烟草局等单位12次,通过查阅执法案件台账和案卷等方式,一方面对所查案件录入平台是否有遗漏进行监督另一方面能从中发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按时移送或降格处罚案件线索监督移交5件7人。

  多措并举确保效果

  在办理危害食品安全案件过程中,该院不是简单一“批”了事,而是分析总结了所办理案件的特点、规律、犯罪原因,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检验、市场、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针对公安机关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提请逮捕案件少的反常现象,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对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情节严重的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类案件,符合逮捕条件的必须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针对案件存在量刑普遍较轻、主刑和附加刑不均衡,影响了查处该类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向人民法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促使法院在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的同时,严格缓免刑的适用,从严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

  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逮捕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50件51人,批准逮捕29件30人,所批准逮捕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全部提起公诉,均被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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