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为及时宣传贯彻该法,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当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与区妇联、区政法委、区民政局、检察院、司法局等30余部门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一条街活动。
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明确了家暴范围,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反家暴法还强调,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纳入其中。该法同时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
活动期间,卧龙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丽讲解了典型案件,通过鲜活的事例,告知群众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如何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裁定、如何进行正当防卫等法律知识,让“反家暴、找法律”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卧龙区法院共制作展板4副,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80余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在生活中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对反家暴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妇女对于家庭暴力的抗争能力。(房松玉 丁清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