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16年3月21日上午10点左右,在车站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附近路东。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自称是经市政部门的委托下,负责施工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工作。因排污需要,未经交管部门的批准,擅自找来了一辆小型挖掘机,把道牙和人行道下边的非机动车道挖开了一条:东西长约4米、南北宽约0.6米、深度约2米的沟。在施工中,被光武大队正在执勤的民警:李瑞兴发现。民警发现后,要求其当事人立即停工,并要求去光武大队办理市区挖掘道路施工项目审批表,并办理相关手续。但犯罪嫌疑人在民警的口头警告后离开后,并没有第一时间的去补办手续,而选择继续施工。直至下午5时许,民警再次来到现场时把负责施工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带走到单位进行依法传唤后才停工。现执勤民警已对当事人进行了依法处理并要求立即回填,道路已在当日恢复畅通!
大家可以看到,施工现场,正是一条非机动车道,来往还有许多的非机动车辆以及行人。但是现场并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
相关法规:
爱护公路,人人有责。但是有些违章违法行为却与我们的宗旨格格不入。在道路上违法施工,更是屡禁不止。不仅不去办理合法手续,并且在施工现场环境十分简陋,安全防护措施也非常不到位,一旦发生紧急事故,很多施工现场将无法应对。
再次也呼吁广大群众发现这样在道路上随意挖掘、故意毁坏或者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施工现场时,一定要积极的向我们的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我们也将严肃处理!也希望涉及到这些问题的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者停工,待相应法规、安全设施一切合格再行开工。同时光武大队全体人员也将对本辖区的路段不定时的检查巡视一经发现查实,必将严惩不贷。
(来源:南阳光武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