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媒体已经报道了一些骗子虚构身份,以安排工作为由行骗的典型案例,可一些人仍对骗子抱有幻想,企图通过特别手段达到目的而最终上当受骗。新野法院即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王某以介绍工作行骗,依法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底至2011年9月,被告人王某谎称自己是某县常务副县长,认识被害人张某、黄某所在地的县卫生局局长,以能帮助张某安排到卫生局工作、能为黄某女儿在成都安排工作为名,分别骗取张某现金2万元,黄某现金8万元。至案发,黄某将所骗取二人的10万元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遂依照我国《刑法》等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杜明 张延波 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