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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法院:客车严重超载 危险驾驶判刑

A-A+2016年4月11日10:46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当前,一些客车违规载客,给乘客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日前,新野法院即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犯罪人侯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6日,侯某驾驶严重超载的中型普通客车,行驶过程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查,侯某驾驶的客车核载19人,实际载客人员为33人,超员14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侯某驾驶客运机动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侯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遂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杜明 张延波 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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