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5个子女每人每年探望母亲两次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常照军)为了让子女们每年定期看望自己并支付赡养费,八旬老太把自己的5个子女告上法庭。近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告的5个子女每年探望原告两次,并每人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170元。
80多岁的孟老太,共生育3男2女,均已成家立业。孟老太说,她与儿女的关系先前尚好,并常有往来,后来因为双方对家庭事务的认识不同,往来日渐疏少。平时她独自生活,一旦生病,医疗费自己无力承担,因此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轮流探望照顾自己,并支付赡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孟某无劳动能力,独自生活比较困难,5位被告都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对赡养的方式存在分歧。法院认为,根据原告的意愿及其身体状况、生活习惯和5位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5位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170元赡养费为宜,至于随哪个子女生活由原告自己决定。同时,赡养义务也包含子女对父母精神上的慰藉义务,故5位被告每年均应探视原告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