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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新华派出所警方突袭取缔“粉红小屋”

A-A+2016年4月27日08:24南阳 晚报评论

  本报记者 李金玺 通讯员 胡淑欣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获悉,4月21日晚,警方突击检查,城区光武路、明山路上4家“粉红小屋”被依法取缔。

  民警夜查

  4月初,新华派出所东关大队在辖区走访时,有群众反映,辖区光武路、明山路前一段整治过的“粉红小屋”,仍有几家顶风开业,失足女白天就浓妆艳抹,站在店门口招揽客人,影响极坏。摸清这几家“粉红小屋”的位置及营业规律后,4月21日晚9时,警方对辖区光武路、明山路的类似涉黄场所突击查处。

  当晚9时15分,在市区光武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警车刚在路边一间亮着粉红灯光的小屋前停下,店内人员欲拉下卷闸门,但为时已晚。民警迅速将店内人员控制,同时发现该店通往后面的民宅,民警强行破门,在后面的民宅又发现多个房间,几名失足女被当场控制住。

  与此同时,在明山路同时行动的民警也传来消息,3家正在营业的“粉红小屋”被查处。在当晚的行动中,共有4家“粉红小屋”被取缔,抓获4名失足女。

  羞见家人

  在派出所内,4名失足女对自己涉嫌卖淫的事实供认不讳。在采访中,记者获悉,这些失足女大多好逸恶劳,其中两人还十分“特别”。

  其中一名失足女周某有一个刚满8个月的儿子,她还在哺乳期,周某得知民警已通知其家人后还央求民警,千万不要告诉家人她在外面做什么。

  民警通知另一名失足女张某(化名)的家人时,其家人对此则显得十分冷漠。原来张某的家人已知道她在外面从事的“工作”。其家人觉得很丢人,为此还和张某断绝了关系。 “下一步警方将继续追查,抓捕‘粉红小屋’的老板,决不姑息。今后将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绝不让‘粉红小屋’死灰复燃。”新华派出所东关大队大队长宋琦文告诉记者。

  来源:南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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