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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法院法官进基层宣传反家暴法

A-A+2016年4月27日15:53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一种违法行为。遭受家暴伤害,受害人可以向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还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

  4月22日,卧龙区人民法院携手区妇联来到卧龙区七里园乡,举办以“反对家庭暴力 呵护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反家庭暴力法》普法讲座。对各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七里园乡政府网信办、卫生院、中心学校、村治保主任等乡直单位相关人员及各村妇女主任进行反家庭暴力法律知识培训。

  培训会上,卧龙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王庆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解析家庭暴力的特点和危害,反家暴法的立法背景和亮点,并对如何防范家庭暴力、遭遇家暴如何求助、家暴实施者应负哪些法律责任以及强制报告、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反家暴法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培训会结束后,王庭长围绕大家提出的有关家庭暴力、婚姻纠纷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在互动中进一步加深大家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理解和认识。他希望,通过讲座,增强广大妇女对家庭暴力的自醒意识和预防能力,提升大家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王庆善 丁清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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