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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检察院:让法律的阳光为青少年引路

A-A+2016年5月9日08:01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记者 吕文杰 通讯员 胡浩

  两年前,全国人大代表、著名作家二月河点评卧龙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说:“卧龙区检察院的人文情怀,让法律的阳光和雨露滋润了更多的青少年。”

  虽有盛赞,但是他们从未停止前行,仍不停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两年里,他们与辖区高校对接,成立的“护航青春工作室”很快就成为全市检察系统的亮点,成为检察官与学生面对面交流的桥梁,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在校学生犯罪,减少在校学生犯罪案件的发生。

  一份起诉书,可能影响一个少年一生的命运,卧龙区检察院公诉局局长毕冬云曾获感动中原“十大人物”,怀揣着对青少年关爱之情,在她的主张下,卧龙区检察院建立了“护航青春工作室”。谈到建立初衷,毕冬云说了她与一花季少年的故事。

  几年前,一名15岁的中学生模仿当时热播的一部电视剧剧情,持刀将一下班女工绑架至偏僻处,目的仅仅是想试试看是否有人前来解救。当时社会舆论一致认为该案件性质恶劣,已构成犯罪。

  这起案件引起了毕冬云的重视,她极力主张应该深入挖掘该少年的犯罪动机。几经走访后,她了解到孩子平时表现良好,作案只是模仿电视剧剧情,主观上并不是想索取钱财……当她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孩子母亲的手中时,孩子的母亲泣不成声,紧握着毕冬云的手连声说:“谢谢你们,是你们给了孩子第二次生命。”

  2015年以来,该院将工作内容延伸至在校学生的犯罪预防和保护,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与南阳师范学院签订了《检校共建实施意见》,并决定在学校内部成立“护航青春”工作室,与学校一起开展在校学生权益保护工作。同时针对在校生犯罪后如何处理,与卧龙岗分局、卧龙区法院联合签订了《关于办理在校学生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

  “护航青春工作室”成立以来,共举办法治讲座3场,组织学生旁听庭审3次,向学生播放普法微电影4场,利用微博、微信发布各类犯罪预防信息300余条。

  对法院作出缓免刑判决的学生,本人愿意继续求学的,学校应尽量少用开除学籍等严厉处分,可给予一定的考验期。若考验期内表现良好,有悔过表现,学校应帮助学生修完学业,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创造便利条件。

  学生尹某纠集樊某、黄某、李某、胡某等7人,携带钢管将另一名学生刘某打伤,造成其脾脏破裂并进行了脾脏摘除手术,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参与打人的8人中除胡某刚满18岁外,其他7人全部是未成年人。

  卧龙区检察院对尹某等8人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8人缓刑一到三年不等的刑罚。

  判决生效后,南阳师范学院依据校规拟对其中4人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为了能让学生继续上学,这4位学生的家长到卧龙区检察院求助。

  检察官张冠宇亲赴学校,约见了该校学生处、教导处负责人,宣传了该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教育感化为主”的刑事司法政策,恳请校方给予4名学生继续求学的机会。最终校方采纳了建议,依据校规给予4人留校察看的处分。

  事后,张冠宇对学生进行回访,发现他们已经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活动,也能体谅家长的辛苦,叶某还被选为班级里的纪律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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