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金玺 通讯员杜海燕)为骗取国家给渔船发放的油料补贴款,王某竟然租赁他人渔船进行诈骗。昨天,记者从淅川县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淅川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并对王某诈骗非法所得21195元予以追缴。
2011年,王某从湖北渔民处租赁一艘渔船冒充为自己的渔船,并办理了各项手续,并持手续虚报冒领渔船油料补贴款。后来王某为应付审验,在2012年购买他人一艘渔船继续冒充自己的渔船,从而继续顺利领取渔船油料补贴款。截至案发,王某共计骗取渔船油料补助款为211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