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镇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担任审判长,对魏某某涉嫌贪污犯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刘伟院长在开庭前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与其他合议庭成员召开了庭前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他带领合议庭用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审理语言驾驭整个庭审活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层次清楚,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终合议庭决定休庭,该案择日另行宣判。
被告人魏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镇平县玉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实施2011、2012年度镇平县荒山造林过程中,伙同他人将上级拨付的长江防护林建设补助资金、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补助金、生态省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共计394400元非法据为己有,扣除垫支费用后,魏某某实际分得93200元。 庭审结束后,旁听法官们纷纷表示,院长带头开庭审案,对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整个庭审依法推进、拿捏得当、认真准确、有条不紊,是一个标准的示范庭。
镇平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制定了《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实施,将使庭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案件质效进一步提高,法院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李娜 张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