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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检察院案件办理向“精品意识”要质量

A-A+2016年6月20日08:12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 (特约记者 王永强 通讯员 刘潮杰 王克)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获悉,淅川县检察院办理的“田文献诈骗案”荣获2015年度全省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此案是该院连续四年获得省级精品案件。

  淅川县检察院开展“强化意识育精品、严把关口办精品、创新机制促精品”的“精品案件”打造培育活动,不断提升案件质量。该院将案件质量视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树牢“精品意识”。实施以办案质量为核心的绩效考评机制,建立执法档案,要求办案人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

  办案过程中严把案件审查监督关、文书质量关和精品案件选育关,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启动侦监、公诉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通过听取案情介绍、审查案件材料、参加个案研讨等方式,主动引导侦查,确保证据的相关性和合法性,并对案件的立案、开庭、结案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保证侦查、起诉、审判的无缝衔接,以有效的监督保障“精品”。

  该院研发案件质量网上评查系统,运用案件质量网上评查机制定期评查案件质量,将所有已办结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及时对办结案件进行“体检”,使每一个案件都有一张“质检卡”。运用案件质量奖惩机制,评选年度“十佳办案能手”、“优秀法律文书”等,并将案件质量及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部门和干警绩效考核,实现常态化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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