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常照军)打着认识高官的幌子,以能帮人调动工作为由,骗取对方近7万元。近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1年,魏某与黄某的姐姐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2013年1月至5月,魏某称自己认识市委组织部某部长,以能帮助黄某调动工作、需要活动费用为由,先后骗取黄某69900元。2014年9月,黄某发现被骗后报警。2016年1月20日,魏某被抓,其家属与被害人黄某达成调解协议,并返还被害人黄某8万元,取得了黄某的谅解。
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