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新红 张提)“一流环境吸引一流人才,一流人才创造一流业绩”,人才政策对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具有根本性、决定性意义。南阳要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大美、活力、幸福南阳和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实现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关键要靠人才的支撑和保障。日前,《南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在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创新创业支持、工作生活待遇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完善提升,进一步凸显政策优势,寄望在招才引智工作中发挥政策上的“黄金效应”。
《办法》分为6部分40条,也称“南阳人才新政40条”。相比以往的人才政策,“南阳人才新政40条”有诸多创新。
系统性和操作性更强
“南阳人才新政40条”首次建立“5+1”的人才分类机制。打破原有按行业划分人才的模式,将我市重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按照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5个层次,不同层次的人才享有不同的政策。对我市急需紧缺、确有真才实学、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在某些方面具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的“偏才”、“专才”,经过评审认定也可以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5类高层次人才+“偏才”、“专才”,就形成了人才新政重点保障的“5+1”人才范围。
建立“1+X”操作体系。制订了22项操作实施细则,既让人才比较清晰全面地了解南阳有哪些人才政策、能够对号入座,又让人才知道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和方式获得政策支持。
同时,新政在政策内容、保障范围以及操作实施上,条理清晰、覆盖面广、实用性强,有效提高了人才新政的透明度、操作性和执行力。
分量更重吸引力更强
“南阳人才新政40条”为更好地吸引集聚各类人才来宛创新创业,在全市财政资金预算压缩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仍然增加对人才和团队创业项目资助,激励力度前所未有。对从事符合我市重点经济发展领域的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并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控股或拥有不低于30%股权的企业,经审定后,由受益财政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科技开发启动资金。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且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经审定后,由受益财政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提供事业身份保障。首次对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保障进行了创新。对刚性引进我市超(满)编事业单位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由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专项编制。对进入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核定人才专项编制,保留在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但不改变引进时约定的工资、福利等供给渠道。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更加便捷。引进高层次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国外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的业绩依据。业绩成果突出的人才,可不受资历和现有专业技术职务限制,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市场化手段更加丰富
“南阳人才新政40条”坚持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一起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用人单位主体、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平台带动的人才工作格局。
在创业融资上,逐步提高财政资金间接扶持比例,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池资金等融资扶持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人才项目和企业,加大人才创业企业担保融资,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企业融资担保。逐步扩大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子基金和南阳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风险池资金,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在成果转化上,国家、省、市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资助,不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给予科技人员资助,获得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引才激励上,实施引才激励制度,对帮助我市引进A、B类人才及“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个人或中介组织,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在平台建设上,对建站成功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对新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给予每站20万元~30万元资金补助;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进站开展科研活动,每进站1名博士后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被评为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平台,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资助;对引进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且成果在我市转化的国家级研发平台,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对经认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给予30万元资助。
服务保障更加贴心
新政涵盖人才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住房、工作生活待遇、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让人才生活更加便捷舒适,创业更有信心。
在人才住房和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对A类人才给予100万元安家费,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每年给予2万元岗位津贴、1万元差旅费。对B、C类人才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的安家费,提供不低于30万元、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对D、E类人才给予不低于15万元的安家费,提供5万元~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对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实行一次性资助,按照年薪30万元~50万元、50万元~80万元、80万元以上3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40%、50%、60%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在子女就学方面,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所属行政辖区内,根据就学意向,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优质教育资源。
在医疗保障方面,A类人才参照享受河南省一级保健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特殊人才待遇),B类人才享受河南省二级保健对象医疗保障待遇,C类人才享受河南省三类干部医疗保障待遇,D类、E类人才参照享受南阳市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医疗保障待遇。
在交通出行方面,对A、B、C、D、E类人才均配备工作用车或给予工作用车购置一次性补助。
此外,“南阳人才新政40条”还明确了人才退出约束机制,市评审认定委员会每年对资助对象的工作情况跟踪了解和业绩评价,对综合评估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可暂停资助。引进人才因个人原因未履行合同或在资助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审定后,取消相关待遇、追缴已资助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