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组织”命令你
尽管“组织”看起来很复杂甚至有些混乱,但功能基本上只有一个:解决农民土地问题。
张海新的主要“公务”,就是为农民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建房审批手续。
起诉材料显示,张海新自称邓州市所有的建房手续都要在她这里登记,“凡是没有登记的都违法”。
张海新、马香兰、王良双“分管”的三个乡镇,先后有一百多户农民在张海新这里领取了《邓州市村镇规划区居民建房申请表》。
警方调查发现,张海新等人还以中央九部委联合名义制作公文、私刻公章并下发红头文件给马香兰和王良双,要求二人在本地发展骨干成员,加入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民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张海新等人签发的“文件”不止发给村委会和开发商,也发给部分村民。
在发给蒋庄村村民吴家敏的一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上,张海新认定,吴家敏非法占用集体耕地建房,无证建设,违背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现责令你户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该文件上的手写字体歪歪扭扭地排列着,加盖有“邓州市人民政府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印”、“文渠乡人民政府印”、“人民政府印”以及“张海新印”的印章。
这种看起来漏洞百出的“文件”,居然也有人信以为真。
蒋庄村的吴长黑接到张海新的停工通知后就吓得不行。2013年7月,吴长黑扒了老房子,准备在原地盖新房子时,张海新便气势汹汹地赶来阻止,并向其发放了停工通知书。张海新走后,吴长黑便和老婆一起买了十多块钱的苹果赶到张海新的住处求情。
吴长黑向张海新诉说了自己一家人住房的难处,求其放自己一马。尽管吴长黑的老婆哭了起来,张海新还是拒绝了。之后,没办法,吴长黑只能找和张海新关系好的熟人再次求情。
2013年11月,汲滩镇的“负责人”马香兰向廖寨村的村主任廖俊岑和“明盛社区”项目的开发商下发了“停工公函”。开发商先后收到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停工通知书”和“汲滩镇政府违法建房处罚通知书”。
开发商辨认出公函为伪造后报案。2013年11月26日,马香兰被邓州警方抓捕。3天后,在“组织”的办公室,张海新主持召开营救马香兰的会议时,大批警察破门而入。“组织”被摧毁。张海新和王良双同时被带走。吴甜说,“警察拉走的文件装满了面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