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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卧龙区:“双向监督”守卫碧水蓝天

A-A+2016年2月27日08:21河南 日报评论

  2月26日,南阳火车编组站附近一家新能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利用沉淀池、渗坑排放废水,遭到周边群众举报。卧龙区执法人员赶来实地勘察,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邀请检察官介入现场监督。

  如今在南阳市卧龙区,凡涉及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非法采矿等方面的刑事和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实行“双向监督”模式,即办案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行政执法部门在立案之初就要邀请检察官到场,作为“特约监督员”进行同步监督。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经过南阳市卧龙区,呵护干渠沿线及城区生态环境建设是法律监督机关的应有之义。卧龙区检察院会同区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辖区9个公安分局和土地、环保、林业、水利、农业等5个行政执法部门,出台了“一书一评三机制”,即《执法人员执法执纪办案告知书》《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评议表》及《关于在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的若干规定》。在行政执法现场,执法办案人员、检察官特约监督员、犯罪嫌疑人均需现场填写这3种文书,检察官还要签署监督意见。这种“贴身”监督极大加强了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

  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时,该院深挖犯罪背后的徇私情节和权钱交易行为,加大“贪渎”交织案件查办力度。卧龙区环保局局长李某因疏于管理,造成该区蒲山镇空气质量严重污染,并滥用职权不按国家标准征收污染企业排污费,造成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目前,李某因滥用职权犯罪已被检察院查处,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实行‘双向监督’机制,检察官作为特约监督员全程参与涉生态环境资源的执法办案,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守护生态环境秩序中实现了检察价值。”卧龙区区委书记马冰说。(记者 谢建晓 通讯员 胡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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