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反恐怖工作的要求,自即日起,在南阳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区及官庄汽车站实行实名制购票、实名制乘车。特通告如下:
一、旅客乘车购票时,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同一班次内,一份有效证件只能购买一张车票,如需购买多张车票,必须提供每一位乘车旅客的有效证件。
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护照、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等。
二、通过网络平台购票时,须认真填写乘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三、实名制购票改签或退票,须提供购票时登记的有效证件,否则不予办理。
四、乘车人购票后请仔细核对票面信息,进站乘车时,须携带与购票时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五、汽车站要为落实实名制购票、实名制乘车的旅客提供优质服务;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六、客运经营者严禁在未经许可的售票点、发车点售票、发车,严禁站外随意上下人。
七、客运经营者、汽车站要严格落实本通告。如发现有不落实本通告规定要求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客运经营者、汽车站从重处理。
特此通告。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