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近日,开封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禹王台区新门关街道党工委书记吕艳梅违规发放津贴补助问题
2013年至2015年,吕艳梅在任新门关街道办事处主任及新门关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助共计30990元。2016年3月25日,禹王台区纪委给予吕艳梅党内警告处分。
杞县特色商业区党工委书记、主任、发改委党委委员王广臣超标准列支公务招待费问题
王广臣在任杞县档案局局长期间,2013年、2014年超标准列支公务招待费共计195803.62元。2016年3月22日,杞县纪委给予王广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尉氏县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广电总台台长王馥芹违规用车问题
2013年3月,尉氏县文广新局决定将王馥芹所借用的丰田轿车作为公务用车使用。截至2015年上半年,王馥芹公私不分,该车在实际使用中存在个人用车单位支付燃油费情况。2015年8月31日,尉氏县纪委给予王馥芹党内警告处分。
祥符区交通局副主任科员李本茂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6年元旦假期期间,祥符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祥符区交通局二级机构)车牌号为豫B53366的车辆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封存。1月3日上午,祥符区交通局副主任科员李本茂等人驾驶该车外出检查,中途到蛋糕房闲逛。2016年2月25日,祥符区纪委给予李本茂党内警告处分。
焦作:通报5起“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例
近日,焦作市纪委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例。分别是:
博爱县柏山镇财税所原副所长张继才挪用公款问题
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张继才利用职务便利,分5次将公款1010万元转入个人银行账户,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利10919.05元。2015年6月11日,博爱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张继才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2015年12月25日,博爱县纪委给予张继才开除党籍处分。
沁阳市山王庄镇杨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正国、支部委员李正钦、村委会委员王小果私分树木补偿款问题
2013年9月,李正国、李正钦、王小果在协助山王庄镇政府发放哈郑特高压输电线路施工树木补偿款中,虚报冒领补偿款159975元。其中,李正国私分19975元,李正钦私分2万元,王小果私分2万元。2015年12月14日,沁阳市纪委给予李正国、李正钦、王小果三人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孟州市西虢镇韩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乔立志违规占地、坐收坐支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08年10月,乔立志租用韩庄村一组耕地9.91亩,私自建设木材加工厂和门面房。2015年,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对乔立志未经批准占地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009年至2015年,韩庄村委会以备用金名义提取占地补偿款1985718.70元,发放给村民后长期不报账,坐收坐支,违规列支,白条列支。2009年至2015年,韩庄村委会违规列支餐费92880元,违规列支村组党员干部考察旅游费92150元。2015年12月22日,孟州市纪委给予乔立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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