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腐败行为,纸包不住火,一定会受到纪律和法律的追究”

  ——河南省安阳市委原书记张笑东案件警示录

  从2012年4月26日就任河南省安阳市委书记,到2013年4月7日因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短短一年时间,张笑东的仕途戛然而止。

  2014年12月5日上午,在法警的押解下,张笑东被带上了审判庭。在庄严的国徽下,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笑东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依法判处张笑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2003年4月至2013年,张笑东在担任安阳市委常委、秘书长,安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安阳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企业发展、职务调整、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贾某等36人现金共计人民币2123万元、美元1万元。

  一审宣判无期徒刑后,张笑东提出上诉。2015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如今,身陷囹圄,张笑东追悔莫及,痛不欲生。

  铁窗内,他无数次捶胸顿足问自己:为什么会堕落到这种地步?为什么会由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变成一个罪犯?

  违规任用干部 大搞权钱交易

  2008年和2012年,组织上先后任命张笑东为安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安阳市委书记,把一个领导500多万人口的经济、文化大市的发展重任交给了他。面对500多万安阳人民的希冀和组织的重托,张笑东却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拿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权谋私,生活腐化。

  他在担任安阳市市长期间,先后三次收受安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贾某所送人民币共400万元,为该公司在开发工程项目中谋取利益;先后四次收受河南某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丁某人民币共113万元,为该公司协调解决房地产项目建设和缓解资金压力提供帮助;收受某公司董事长吉某人民币50万元,为该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谋取利益;先后三次收受安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关某人民币共40万元,对该公司在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标、变更土地用途方面给予帮助……

  无论是作为安阳市市长还是安阳市委书记,张笑东手中的权力无疑是很大的,一些人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把他当成升官发财的跳板。而此时的张笑东完全将党纪国法抛在脑后,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任用干部,大搞权钱交易。

  张笑东利用担任安阳市市长、安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先后三次收受安阳市牛某人民币共300万元,违规为其职务调整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安阳市耿某人民币共30万元,为其担任正县级职务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张某人民币共70万元,为其提升正县级职务提供帮助;先后六次收受郭某人民币共165万元,为其职务升迁及其儿子调动工作提供帮助……

  据调查,在任安阳市常务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张笑东先后受贿100多次,受贿金额2000多万元。

  权力是把“双刃剑”,可以造就人,使人用之成就事业,造福一方;也可以腐蚀人,让人身败名裂,倾家荡产。成功与失败、光荣与耻辱、幸福与悲哀,权力的滋味悬如霄壤,只在用权者一念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