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记者 王红

  高考在即,河南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高考期间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和教师管理,高考期间,各地要对高中学生及教师要加强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严防在校生参与替考。

  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利用致考生及家长一封信、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要让每个学生及家长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违纪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无声入场”、统一文具、人脸识别以及指纹、照片、身份证比对验证等有效措施,企图舞弊者不仅难以得逞,而且难逃惩处。对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高考前主动退出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定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

  各地各校要加强源头治理和舞弊防范,安排人员及时清理校内及周边兜售作弊器材、招募枪手、组织替考及助考等广告信息,务必将作弊犯罪隐患消除于考前。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当地招生部门、公安机关报告,对举报涉考作弊有功人员,要给予保护和奖励。

  高考期间,对高中学生要加强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对于安排作为高考考点的普通高中,有条件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集体活动,不具备集中活动条件的,要采取在每天考试期间点名核查等方式,严防在校生参与替考。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或点名核查不到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作弊。对教师也要参照高中学生的办法,加强监督监管,确保高考期间无一人参与非法助考等作弊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在高考管理中,触碰法律和纪律底线者,必将受到严惩;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舞弊等严重问题者,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