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惠婷)年末岁首,省纪委通报了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开封市祥符区(原开封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贾殿营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2012年5月至2015年9月,贾殿营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在其分管的祥符区(原开封县)城管局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烟酒等费用共计4.7万元。2015年9月,开封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贾殿营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局长侯太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5年6月18日下午,侯太峰提前脱离工作岗位,乘坐警车参加战友聚餐,其间让司机驾车外出办理私事,并将警车长时间停放在就餐地附近。2015年8月,信阳市监察局给予侯太峰行政警告处分,信阳市委免去其鸡公山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党委副书记高伟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3月,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张青森、党委副书记高伟等一行7人外出考察。在黄石考察结束后,张青森返回洛阳,安排高伟带队赴成都继续考察。高伟等6人到成都后直接赴夹金山、四姑娘山、乐山及九寨沟等景区旅游,共花费41683元。上述费用后经张青森签字批准在该局报销。对此,张青森负主要领导责任,高伟负直接责任。2015年9月,洛阳市纪委分别给予张青森、高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旅游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兰考县仪封园艺场党委书记、场长孔令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经孔令党安排,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以中秋春节补助费、征收土地承包费奖金、完成新农合任务奖金等名义发放现金104867元,发放实物折合人民币16038元,合计120905元。2015年11月,兰考县纪委给予孔令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郭顺奇大操大办其子满月宴问题

  2015年5月25日,郭顺奇借其子满月之机,在汝州市某饭店设宴45桌,违规收受礼金66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8月25日,汝州市纪委给予郭顺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12起,处理507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993人。省纪委将坚持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向社会公开通报,持续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