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出入娱乐场所,还喝醉酒打伤人,结果堂兄弟俩一块受处分,一个还被撤了职。”近日,提起两个月前的一起特殊的违纪案件,河南省鲁山县许多干部群众还记忆犹新。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5年10月14日下午2点多,正在上班的鲁山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五中队原队长鲍州接到了外地战友“出来聚聚”的电话,他没有多想,既没请假也没向领导报告,就放下手头的工作,赶往了该县一家娱乐场所。

  由于久不见面,三个人非常兴奋,相互寒暄,推杯换盏,两瓶白酒很快见了底。下午4点多,正在兴头上的鲍州又打电话,叫来了在县规划局上班的堂哥鲍建平,继续饮酒唱歌。

  晚上8时,鲍州、鲍建平准备离开。当他们走到三楼走廊时,与同在这里唱歌的贾某某发生了碰撞。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堂兄弟俩,认为对方骂了自己,于是,借着酒劲,闯进贾某某所在的包间,鲍建平用手卡住贾某某,鲍州挥拳便打。混乱中,贾某某鼻部被打伤,血流满面。后经鉴定,贾某某鼻骨骨折。

  事情发生后,鲍州被公安局机关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同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等共7万元。

  鉴于事件所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11月9日上午,鲁山县纪委监察局经研究,决定给予鲍州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鲍建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这对堂兄弟,“有歌同唱”,“有酒同喝”,“有架同打”,最后落了个“有处分一块儿背”。

  为了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当日下午,鲁山县纪委还按照“一案双书”的要求,分别在县环保局、规划局全体会议上公开宣读了处分决定,并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整改要求。当事人所在单位表示,将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努力整改,严防该类事件再次发生。

  [简评]公职人员,顶风违纪,害人害己!

  鲍州身为公职人员,在当前整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依然顶风违纪,不仅自己受了处分,给单位“抹了黑”,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其堂哥鲍建平同样作为公职人员,不但不对其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反而讲哥们义气,参与其中,害了人,也害了自己。

  这起案件看似偶然,但归根结底却是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这种对纪律和规矩的习惯性漠视,最终使他们受到了纪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