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支持Flash

盘点十大名人跳房事件 郎咸平稳居榜首(图)(9)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31日10:38  易房网


点击图片进入第一页

图为艺人凌峰

  NO.9 维权代表

  凌峰欠费被告后挺身跳出当“维权代表”

  代表歌曲:《国际歌》

  4月,光头艺人凌峰被自己所在的北京罗马花园 物管金罗马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被诉理由是拖欠物管公司总共4万元的物业管理费。凌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小区每平方米每月6.2元的物业费高得不像话,而且出房率不到60%、小区物管的财务不公开。他打官司不在乎输赢,就希望拖的时间能长一点,让更多的人知道金罗马物管公司的不良行为。

  唐朝乐队:“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而斗争。”

  :真的维权代表非得等到被告才跳出来?跳单物管费还能挺身当维权者,凌峰大哥不愧是老艺人。

点击图片进入第一页

  香港演员汤镇宗

  NO.10习惯就好

  汤镇宗告开发商跳单不给房产证

  代表曲目:《太傻》

  香港影星汤镇宗在2005年3月13日与北京京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买下朝阳区朝外大街铂宫国际中心D座的一套房屋,总房价款400多万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交付90日之内,开发商应该为其办理产权证,否则开发商应按房价的3%支付违约金。但此后几年内,汤镇宗多次催要却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2007年汤镇宗将开发商告到朝阳法院,要求开发商提供房产证,并支付12万多元的违约金。

  巫启贤:“守住你的承诺太傻!”

  评:不给业主房产证是什么道理?难道想借与名人打官司炒作自己?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