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本报记者卢义杰/摄)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本报记者卢义杰/摄)

  官司打到一半拆迁户房子没了

  刘馨自学了法律,但没想到,她的对手并不按法律出牌。

  这个第一次打官司的拆迁户,因为不满一份房屋征收决定,在2013年12月把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2014年12月30日,距起诉日一年零六天之后,败诉的一审判决到来。

  事实上,即使胜诉,判决对她来说也没有实际意义了。因为当官司正在进行的时候,她和其他几名拆迁户的房屋已经被拆除。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有关法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法院没有批准强拆。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给刘馨等几名拆迁户的解释是:房屋是被误拆的。

  记者逐一核实发现,在起诉金水区政府的100余个拆迁户中,未签补偿协议但绕过法院被拆房的居民,至少有15户。这尚不包括未能联系上的起诉者以及其他未起诉的拆迁户。对此,官方暂未公布准确数字。

  虽然败诉,但令多名拆迁户“欣慰”的是,判决书强调——“无论房屋征收决定是否合法,是否应予执行,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在未经人民法院审查执行的情况下,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