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谷武民 通讯员 李萌萌
核心提示丨曾身为漯河市政协常委、省总商会副会长,并获得漯河市知名企业家、慈善大使、杰出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称号,一系列桂冠加身的王华“闻名”漯河。另一面,他却是谁也得罪不起的“黑老大”,被指控犯有涉黑、放火等多项罪行。
昨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华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黑白两道相互“帮衬”
8月10日,王华和他昔日的一帮“江湖朋友”接受法院庄严判决。10多年来,王华的“商业帝国”迅速崛起,先后成立了十余家企业。
1957年3月出生的王华(王银华),高中毕业后曾在漯河市轻工业机械厂上班,后在漯河市服装鞋帽公司上班,之后下海经商,有着“多进宫”的丰富经历。
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被告人王华以其开办的华颖集团及多处赌博场所为依托,形成了成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个组织规矩严格,组织成员不允许赌博、吸毒,不能跟王华公司交叉来往,不能打听或参与公司的事,公司成员不得参与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如公司需要,王华会安排组织成员暗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果有人违反规定,就对这些人予以开除或进行打压。成员“出事”后,王华会出面为其“摆平”。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开办实业公司、汽车出租公司、公交公司、房地产公司、广告公司等,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策划火焚商行致两人死亡
上世纪90年代,宛振宇是漯河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王华向宛振宇夫妇借钱后长期不还,发生矛盾,王华被宛振宇女婿“修理”过,埋下过节。
1998年秋,被告人孙培国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王华后,因谈及王华曾与宛振宇发生矛盾被砍伤,王华同意孙培国找人打宛振宇替其出气。王华多次与孙培国商议此事,并多次给孙培国现金作为开销以及让孙培国购买传呼机以方便联系,最终商定放火烧宛振宇的“觉醒商行”。后孙培国找到其哥孙培超、其嫂苗会菊,决定由孙培超、苗会菊实施放火。
1998年10月18日凌晨,孙培超与苗会菊用自行车携带准备好的汽油到漯河市老街“觉醒商行”,将携带汽油的自行车靠在商行卷闸门上,并用香烟引燃汽油,后二人逃离现场。着火后,商行内宛振宇、孙玉兰夫妇窒息死亡,商行完全焚毁。
为此,王华分多次给孙培国现金约三十万元。
先要门面房,再敲诈500万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王华将漯河市化工厂转让给尚某,要求尚某补偿其化工厂转机建制过程中的运作费50万元和保证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