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谷武民 通讯员 李萌萌

  本报鹤壁讯 “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旅游,严禁出入高档会所;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企业;严禁公车私用,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公务用车一律封存,统一停放……那些可能有些打算的人估计得注意了。”9月2日,鹤壁市民顾大川津津有味地浏览朋友微信圈里的一篇信息时说。信息的内容,是近日该市纪委就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双节提出的12项“禁令”。

  查四风,不手软,官员“虚报”惹出祸

  鹤壁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检查、曝光、查处、问责”四管齐下,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等时间节点,盯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福利等突出问题,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

  2012到2014年,浚县民族宗教局原局长赵光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报本局公务支出费用的方式,多次从该局管理的两所寺院和道祠报销个人费用共计43322元。赵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赵光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截至目前,该市纪委8次通报4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4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7人。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通报5起典型案件,督办基层案件线索15起,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组合拳,大与小,“老虎”、“苍蝇”一起打

  郭海明在当地建设开发和规划领域,是个名人。此人曾在住建领域深耕,因为业务能力突出被提拔为副局长,后来又转任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不料,他在辞职后落马。

  经查,郭海明任职期间与他人合伙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离职三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在职期间滥用职权,借用其他单位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违规对自己参与开发的项目进行规划审批等。其中,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

  经鹤壁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海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除了郭海明,鹤壁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郭根云、鹤山区政协副主席索三吉、市环保局副局长范小波、市水利局原局长常永智等县级干部也纷纷“中枪”倒下。

  该市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大河报记者,为发挥个案最大效应,他们还打出“组合拳”,每起案件既查严重违纪又查一般违纪,既处理当事人又问责“两个责任”,不仅警示本单位,还召开相关部门参加案情通报会,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

  为强化案件警示效果,对该市环保局一名副局长,在党组会上直接带走。对其审查结束后,对时任环保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严肃问责,并组织环保、住建、国土等执法部门召开案情通报会,扩大警示教育成果。

  大河报记者获悉,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案件数量、质量有明显提升,新立案286件,处分309人,其中县级干部12人,同比上升140%,重处分县级干部7人,较去年上升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