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严重违纪,鹤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海明日前被开除党籍,其违纪所得也被收缴,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9月7日从鹤壁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鹤壁市纪委仅上半年就有309名党员干部因违纪等受到处分,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2人。□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12名县处级干部因违纪受到处分
今年1月~6月,鹤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案件线索333件,新立案286件,结案288件,处分309人。9月7日,鹤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今年以来,鹤壁市高压反腐持续,严肃查处了一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其中,12名县处级干部因违纪等受到处分,并且有7人受到了重处分。
据介绍,鹤壁市纪委既查处了该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郭根云、鹤山区政协副主席索三吉、市环保局副局长范小波、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郭海明、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常永智等县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又直接查处了浚县卫溪街道办、市环保局环科所、市保安服务公司、淇县供电公司等基层腐败窝案串案。
不仅如此,鹤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012年5月至12月,淇县庙口镇第二初级中学教师刘永胜在被借调至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办公室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工商局注销证明等虚假申报材料,套取国家补助资金263万元。2014年12月,淇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永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5年2月,淇县教体局给予刘永胜开除处分。据悉,截至目前,鹤壁市纪委8次通报4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4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7人。
立案审查5起纪检干部违纪问题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市委的态度是鲜明的、坚决的,那就是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功劳大小、在职还是退休,只要触碰底线、顶风违纪,必须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并从严追究党委、纪委和有关领导干部责任!”鹤壁市委书记范修芳近日在市委常委会上说。
据悉,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今年以来,鹤壁市纪委突出问责作用,对市人社局、市公管办、鹤壁供电公司等5个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进行了严肃问责。制定了《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约谈的暂行办法》等制度,先后对28名党员干部予以约谈、诫勉,对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函询,对34名党员干部实施了信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