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环内的驾校、夜市、废品收购站等闲置土地进行清理清查,凡合同到期的原则上收回并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内部停车场对外错时开放。调整市区车辆停放差别化收费标准,按“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非居住区高于居住区、白天高于夜间、地上高于地下、长时间高于短时间”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

  奖补政策:地下每泊位最高补2.2万元

  《意见》明确了奖补政策。固定停车场采取招、拍、挂或协议出让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未享受商业开发政策的,奖补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建安总额的25%,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分担50%。

  ●地下停车场

  独立建设的地下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2.2万元。附建地下立体机械式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2万元。

  ●地上立体停车场

  停车楼每泊位补助1.4万元。

  ●地面停车场

  不依附任何建设项目,使用两年以上的每泊位补助500元。

  ●临时停车场

  规模在100个以上的,投用6个月以上每泊位150元补助。

  ●其他停车场的奖补

  鼓励单位、社区居民楼院利用自有用地新建的对外开放的立体公共停车场,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基础上每泊位补助5500元。

  郑州晚报记者 王军方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