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栾姗)9月14日,《郑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今年,郑州将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试点工作,并对“降费”的试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奖补。

  今年,郑州市将从239所民办幼儿园内,首批确定2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后年度视试点园运行效绩逐步调整或增加园数。试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享受“降费奖补”,即幼儿园通过降费后相当于区域内同等级公建民营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市财政给与每生每年2000元的奖补,最高奖补资金不得超过每班每年6万元。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且办园规范、科学保教、收费合理、面向大众的民办幼儿园,转为“普惠”型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凡通过申请的民办幼儿园要与各县(市、区)签订协议,对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等要作出具体规定,有效期为三年,且有效期内不得涨价。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教职工在继续教育、表彰奖励、职称评定、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享同等权利和待遇。到2016年年底,各县(市、区)适龄幼儿在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比例达90%左右,使郑州市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普及度、优质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