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
我们没有拖车权
“僵尸车?应该找执法局的人来拖。”采访中, 不少小区业主说。
“我们没有拖车权。”昨天,中原区城市管理局中队长樊向阳接受采访时表示,在2001年8月份,执法局刚成立时,他们确实有部分拖车的权力,但是,自从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权限都划归交警部门了,“我们都不拖车好多年了。”
律师:
建议建立车主信息库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介绍,尽管目前“僵尸车”的管理在法律上是个空白,因为车辆是私人合法财产,但是合法财产不能影响公共安全及市容市貌。他建议,物业和城市管理部门可将这些长期停放在小区的车辆报告给交通管理单位,而后统一停放。
为杜绝“僵尸车”现象,车辆登记部门可建立车主信息库,如果个人名下有预期没有年审的车辆或遗弃的车辆,可将遗弃车辆车主的信息输入信息库,在遗弃车辆未处理之前,不予登记第二辆车的信息。
民警:
小区车辆不影响公共交通,拖不了
据交警二大队警官李冰介绍,交警处理“僵尸车”也是很谨慎的。有车牌的车辆达不到报废年限,不是特别影响交通,一般都不会拖;如果车辆有车牌可查到车主的联系方式,会电话告知车主,让车主自己来移;如果有电话仍联系不上车主,他们会贴条告知车主。
而无牌车,影响了交通,但现场又没法落实车主身份及具体情况,一般是要拖走做进一步落实。
小区车辆为什么不能拖?李冰说,因小区车辆是业主的私有财产,在小区里停放,又不影响公共交通,说白了他不违法,因此,交警部门没有拖车权。
有无好的建议?李冰说,目前,全市上下都在开展淘汰黄标车行动,各区各办事处都在进行,可以联系辖区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