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违规配枪已然证实,但事发原由仍有网友在揣测,当事民警究竟因何事与女子当街争执?并在派出所门口失控拔枪?记者走访当地,并采访调查组多位人士,他们向记者描述了调查组多方查证后了解到的事件经过,尤其是视频录制之前发生的事,并透漏了一些在通报中没有提及的细节:

  9月16日,是灵宝市大王镇的农村集会日,在大王派出所门口的南北巷子东西两边停放有两排社会车辆,当天中午12时许,民警准备到集市上巡逻。

  有一辆大型白色箱式货车停放在派出所正门口,派出所值班民警杨波涛将司机劝离后,又见一辆无牌面包车停在了正门口,车的左前门边站着一名女子。杨波涛向女子说明这是派出所的正门,是巡逻、出警唯一通道,要求其将车辆移开。该女子说:“一个小片警有啥了不起,拿个破枪还想咋?!”说完,把车门关上,并压了遥控器上锁,转身就要离开。

  杨波涛上前阻拦,该女子便用身体朝杨怀里冲撞。因为杨波涛腰里佩带枪支,害怕其夺枪,便后撤,在后撤时该女子冲了过去,并伸手指着杨波涛辱骂:“你个神经病,一个小片警,拿个破枪你还想咋,你妈的X,你妈的X,一直骂个不停……你打,你拿枪把我打死”。杨波涛害怕她会触碰甚至抢夺腰间的枪,便拔枪警戒,并用枪指了她。

  调查组相关人士表示,这就是40秒视频之前的事情经过。当时,另一案件当事人刚好从派出所出来,看到警察拔枪一幕随即用手机录制视频,并上传到互联网。

  客观对待,当事双方分别负有什么责任?

  调查组认为,民警杨波涛违反枪支使用管理、与群众发生冲突时不能冷静处置、未及时打开执法记录仪,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禁闭、记大过和免职处理,并收回《持枪证》。

  而对于另一名当事人,调查组同时认定,该女子在发生争执过程中,一直对民警进行辱骂、挑衅、冲撞,已严重影响了民警正常的执行职务活动。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第18条和第22条规定:“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在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和调解民事纠纷,以及与他人发生个人纠纷时等情形时不得使用枪支。”记者了解到,灵宝市公安局目前已将此事在全局予以通报,以教育警示全体民警,严格执行枪支管理使用规定。

  民警违规使用枪支,说了不该说的话,就该处理。但正如许多网友所言,我们处理纠纷时是否也应更理性,对警察多些尊重,少用几句国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