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古宋办事处刘进利等3人治理“双违”工作失职问题

  2013年初,古宋办事处火神台村多名村民占用耕地违法建房,睢阳区纪委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但2015年4月,该村又发生村民许某占用可耕地违法建房问题。古宋办事处“双违”办主任刘进利、火神台村原支部书记徐敬民、村委会主任韩卫华制止“双违”不力,工作失职。2015年10月30日,古宋办事处给予刘进利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徐敬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韩卫华行政记过处分。

  柘城县岗王镇干部张广体等4人处置群众信访工作失职问题

  岗王镇赵庄村村民楚某某因不满法院判决,于2015年7月1日赴京上访,岗王镇政府得知后派人进京将其接回。但由于岗王镇党委、政府对楚某某上访事件重视不够,对问题解决不力,导致楚某某于2015年8月9日再次赴京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包村干部张广体负有直接责任,分管信访工作的镇纪委书记杨卫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镇党委书记王冲锋、镇长李全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5年8月21日,柘城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王冲锋、杨卫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广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全超行政警告处分。

  睢县河集乡副乡长冯科正“三夏”安全生产工作失职问题

  在2015年“三夏”安全生产中,冯科正作为主抓河集乡农业生产的副乡长,对防火工作重视不够,防范措施不得力,工作失职,致使6月13日该乡杨屯村麦田发生着火,过火面积达20亩,给群众造成较大损失。2015年11月24日,睢县纪委给予冯科正党内警告处分。

  虞城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刘东方、卢浩行政不作为问题

  虞城县城关镇居民李某某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情况下违规建房,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队长指派四中队长刘东方带领执法队员卢浩前去制止,由于制止不力,致使李某某违法房屋建成,造成不良影响。虞城县建委给予刘东方、卢浩行政警告处分。

  民权县住建局规划股股长翟冉工作失职问题

  2011年4月14日,商丘市金龙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位于民权县上海外国语学校南侧地块的使用权,用于商品房开发。民权县住建局在行政许可中,时任规划股副股长的翟冉工作失职,没有依法向利害关系人上海外国语学校告知有关许可事项,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2月21日,民权县纪委给予翟冉党内警告处分。

  舞钢:两名干部违纪被严处

  近日,舞钢市纪委查处了两名干部违纪问题。分别是:

  舞钢市第一高级中学正科级协理员吕国秀长期占用公车问题

  经查,吕国秀从2011年5月至2015年11月期间一直占用舞钢市实验初级中学校办工厂的轿车,该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2015年12月24日,经舞钢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吕国秀警告处分。

  舞钢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中校公款旅游问题

  经查,张中校在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22日期间到云南省的昆明、大理等地旅游,回来后将其旅游产生的6151元费用以出差学习的名义在舞钢市环保局账上报销,该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2015年12月24日,经舞钢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中校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