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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二套房贷首付40% 郑州银行已严格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1日09:09  大河报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公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并要求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在国办此项《通知》发出之前,省会郑州的各家商业银行就已经严格执行二套房贷首付比率至少四成的政策。因此《通知》的出台,从首付款方面来说,对河南购房者产生的影响不大。

  记者同时采访了解到,之前省会郑州的部分商业银行为了吸引优质客户,曾经针对二套房贷实行利率优惠的政策(例如二套房贷利率也能享受7.5折优惠等),国办此项《通知》发出后,预计二套房贷难以再享受利率优惠,可能还会按照10%的比例上浮。

  二套房贷首付四成没商量

  “按照央行、银监会和总行的相关规定,我们现在执行的就是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40%的政策。”昨天下午,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昨天采访了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的有关人士,他们均表示,此前就一直严格执行二套房贷首付最低四成的政策。所以,国办此次出台的《通知》对郑州购房者在首付比例方面并没有什么实质影响。

  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二套房贷”概念界定,各家银行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也就是说,对于是第几套房,包括借款人、借款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购买的住房都放在一起计算。不过各家银行均规定,二套房贷指的是“第二套购房贷款”,对于已经有一套住房,但第一套房未贷款的购房人,在申请房贷时,各家银行仍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对于已经有过房贷,但目前已经还清房贷的申请者,郑州各家银行一般仍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郑州各家商业银行对于首套房贷执行的贷款政策与此前相同,仍是“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20%,贷款利率最低可以打7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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