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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2010年十件实事 郑州试水公共租赁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5日14:52  大河网-大河报

  核心提示

  在郑州艰难奋斗的“蚁族”大中专毕业生们,以及来郑州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今后不必再为不断上涨的房租发愁了!

  今年,郑州市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两个“夹心层”(不符合廉租房条件又买不起经适房,不符合经适房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住房问题。昨天,郑州市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0年要为群众办理的十件实事内容,并通报了2009年“十件实事”的完成情况。

  □记者李红实习生王磊

  2010年为民办“十件实事”内容

  第一件:今年将提供1万套经适房

  根据郑州市政府新出台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启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资格认定工作;年内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150万平方米,竣工100万平方米;为低收入家庭提供1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解释:今年建设的经适房分布在郑州市东南西北,各个区都有覆盖,以小高层和高层为主,多层较少。今年,新的经适房管理办法将出台,目前正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行修订。“办法出台后,市民就可申请资格认定,今年提供的1万套经适房,将提供给已取得购房证的老户和新申请的家庭。”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经营科科长赵杨介绍。

  第二件:提供1000套廉租房

  年内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提供符合廉租住房入住条件的房源1000套,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解释:该局廉租办主任李保宪介绍,廉租房实物配租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二、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三、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第三件:郑州市试点公共租赁房

  出台《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建设实施意见》,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逐步解决“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经适房或普通商品住房”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解释:该局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冯荣智介绍,公共租赁住房逐步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具有郑州市户口,不符合廉租房和经适房条件,又买不起经适房和商品房的两个“夹心层”;第二,在产业聚集区,鼓励企业建设住房,用于厂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第三,突破户籍限制,用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学生的住房问题。

  今年将开展试点工作,一方面由政府出资建一部分公共租赁房,另一方面政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开发企业建设。试点意见已经制定,还要报市政府审批。今年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市推行。

  在价格上,公共租赁住房的成本主要是土地加上建设成本价格,租金肯定低于市场价格,但会高于廉租房租金。试点建设区域,将和规划、土地部门协商后再确定,初步想法是在郑州市经适房项目、旧城区改造项目中进行配建。

  第四件:将建二手房交易服务分中心

  在市区增设一处二手房交易服务分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解释:目前,郑州市房管局在西区和东区各有一处交易办证大厅,不少市民距离较远,办证不方便,为了服务群众,今年将在北环增设一处二手房交易服务分中心。

  第五件:继续解决“老大难”房子问题

  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的补充意见》,加大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逐步解决疑难办证问题。

  解释:今年,郑州市政府专门出台《补充意见》,在过去解决十类遗留问题老房子的基础上,还将解决九类疑难房屋,并对有关时间界限进行了三项调整:一是把房屋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的界定时间由2001年8月15日扩展至2004年4月1日,延长3年,这样使更多群众免受“办证难”困扰;二是把执行时间自2009年12月31日往后延续3年,即到2012年12月31日,时间延长后,郑州市将彻底解决约5万户家庭的“办证难”问题;三是凡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情况的群众,可持相关材料,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向办证机关提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申请。

  第六件:二手房也要网上签合同

  出台《郑州市存量房网上合同备案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并启动监管工作,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降低二手房交易风险。

  解释:郑州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董国彩说,今年出台这个办法之后,买卖双方来办事大厅办理二手房手续时,要在网上签合同。而且,市房管局还将通过技术手段,与中介公司联网,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成交后,直接在网上签订合同。而且实行二手房网上合同备案后,可进入系统对房源信息进行确认,对房源的安全更有保证,也方便签约。

  第七件:把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到位

  2008年12月31日前申报并符合政策规定的无房老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年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解释:2003年以来,郑州市开始对市财政全供行政性事业单位职工进行住房货币化补贴。去年,补贴重点是购买普通商品房的职工。今年将重点补贴2008年12月31日前申报并符合政策规定的无房老职工。

  第八件: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

  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对老旧小区和无主管楼院采用专业化企业进驻、后勤式管理、业主自治和社区介入等管理模式,实现我市建成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

  解释:“物业管理‘重心下移’,今后,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辖区内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过程,明确职责管理,特别是对一些无主管楼院,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社区要进行管理。”该局物业管理处处长程建颖介绍。目前,各区正在统计老旧小区和无主管楼院的数量。

  第九件:投诉举报立案回复率达100%

  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立案回复率达100%,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解释:郑州房管热线67889900开通后,很多市民咨询问题时容易占线。该热线进行了扩容,扩容后的房管热线线路增加了一倍,由原来可同时接听两位市民来电,增加至可同时接听4位市民来电。同时,房管热线新增了两项功能,一是通过语音自动解答购房、交易、物业等政策法规,二是可查询市房管局办事大厅业务办理情况。市民还可拨打郑州市房管局监察支队投诉电话67182966、67182968进行投诉举报。

  第十件:增设房屋维修资金缴存网点

  增设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网点,方便群众自行缴存;发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等情况“明白卡”,增加透明度,解决好开发企业不及时代缴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

  解释:目前,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网点分布在郑州市房管局东西两个办事大厅。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张书团介绍,今年,将通过工作协调,使市民可以直接到银行缴存,更为便利。

  市民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一段时间后,市房管局将通过邮寄的方式发送“明白卡”,内容包括缴存使用、增值收益、节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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