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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通报2010年“十大实事”(4)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5日14:50  大河网

  第六件实事: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口径一致、便捷高效的新闻传送网络,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房地产消费警示及房地产信息,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开发,消费者理性置业。

  责任单位:政研室

  完成情况:我局出台了《关于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初步建立了口径一致,便捷高效的新闻传送网络。全年共召开“新闻通气会”十四次,其中“房地产市场消费警示及提示”系列九期。我局“房管热线”与“郑州晚报”、“东方今报”联合开办了宣传专栏,与“政府在线”,“民生直播室”、“711快递”、“百姓热线”等四个广播服务栏目建立了联通互动机制。

  第七件实事:开通房地产服务热线。向群众提供房地产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接受群众对我局工作及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意见、建议和对我局行风及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投诉、举报,接受群众对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中介机构的投诉,及时向群众反馈所提意见、建议、投诉的处理结果。

  责任单位:信访处

  完成情况:5月5日,我局如期开通了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服务热线,并成为市长电话分中心,热线电话号码为67889900。为办好服务热线,使之成为服务群众、解决民生的有效途径,我们专门制定了《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全天12个小时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对我局行风及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对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中介机构的投诉、举报。自开通以来,共接听电话27977人次,回复率100%,满意率98.8%(含基本满意)。目前,房管热线已成为我局业务咨询的平台、听取民声的平台、行风投诉的平台、违法举报的平台、电话信访的平台和舆论收集的平台。

  第八件实事:缩短办证时间,方便为民服务。从5月1日起,将商品房登记、二手房交易、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时限分别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变更为以日历时间计算,依次为20天、5天、5天(法定长假除外)。

  责任单位: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

  完成情况:此项工作已按时全部完成。

  第九件实事:加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证的力度。报请市政府进一步完善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法规政策,让更多群众的实际问题得以解决。

  责任单位:权属处、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

  完成情况:10月27日,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的补充意见》(郑政【2009】52号文),随后我局出台了《实施细则》,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12月24日开始全面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件实事:加快房改房货币化补贴的发放。市财政全供行政事业性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对象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补贴标准一次性发放货币补贴。

  责任单位:房改运行处

  完成情况:根据郑政〔2009〕24号文件精神,2009年货币补贴范围重点是购买普通商品房的职工。2009年市财政全供行政性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对象中购买普通商品房的职工有188人,经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协调,2009年市财政拨款4500万用于2242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其中购房职工163户,补贴资金3449725元,占资金总额的8%;离退休老职工2079人,补贴资金41981347元占资金总额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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