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到实处。在接受监督的形式上,该院主要是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到位。结合检察院工作特点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院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重要会议和工作部署情况,以及检察院工作中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主动征询人大常委会对重大案件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人大的大力关心和支持。
接受人大工作检查、视察到位。为人大开展的各项调查或检查工作提供方便,积极协助配合,如实汇报工作。该院紧紧抓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关键,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大疑难案件报告制度,争取人大支持,妥善化解难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到位。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该院认真办理,在要求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并抄送人大常委会。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坚持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说明原因。办理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该院遵循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总结等程序,保证答复的准确、及时。该院还十分重视人大转交和人大代表的来信,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措施,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
开展与人大代表联络活动到位。设立了人大工作联络室,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改进,抓好监督落实。并从人大代表最关切、最期盼的事情入手,及时调整联络部署,多服务、多汇报,坚持“走出去、请进来”, 通过坚持向人大代表赠阅《检察院报》,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院在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让人大代表更加了解检察院的工作,增加检察院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