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伟 通讯员 王献锋)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我市推荐上报的“西峡山茱萸”正式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成为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中药产品。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在形成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这是继“西峡香菇”、“西峡猕猴桃”、“西峡仲景香菇酱”之后,我市取得的第4个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同时,国家质检总局也正式对我市推荐上报的“西峡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进行保护,西峡县成为河南省第二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目前全国仅有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