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刘理政 通讯员 刘柯兵 徐黎云)日前,镇平县纪委结合群众信访举报中反映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众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出台了《镇平县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谈话函询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该《办法》明确规定对“九不严格”等十个方面问题可以进行谈话函询,涵盖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财经纪律等各个方面。
同时,县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谈话函询涉及问题的纠正、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倾听被约谈人对问题认识和整改情况的具体陈述。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澄清后半年内再次被举报的,要实施“二次谈话”。必要时还可以对其进行考核或民主测评,做到问题一天不解决,工作一天不撒手。对于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整岗位或党政纪处分等组织处理,从源头上堵住问题的发生。
今年以来,镇平县纪委已进行谈话函询18起。先后就部分单位“三公”经费超标,教育系统内存在的有偿家教、滥发教辅、吃空饷等问题,对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和主要负责人敲警钟、提要求。目前,涉及谈话函询单位的整改工作正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