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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母亲河不容玷污

A-A+2015年10月26日08:10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特约记者 王永强   通讯员 朱振华 赵雷新

  “被告人毛均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随着法官威严的判决,这起一案8人的在白河非法采砂案件,经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去年以来,宛城区检察院把护卫母亲河作为护航生态的重头戏,扬利剑,出重拳,精心呵护,让母亲河免遭涂炭。该院共批捕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14人,提起公诉31人,查办生态环境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人。

  建机制

  构建“绿色通道”

  该院成立了专门办案小组,指定专人办理破坏白河生态环境案件,实现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办理有了绿色通道。他们制订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护航白河水源专项行动的意见》、《关于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严厉打击白河非法采砂的工作意见》等文件,采取“前展后延”的工作措施,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监督案件的判决结果。派员跟进环保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现场掌握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情况,查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源头。

  今年初,张某等3人在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流域非法经营电镀厂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案件的办理中,该院指定专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迅速固定证据,打造“证供互动”模式,最终张某等3人被该院起诉后,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出重拳

  斩除“绿色蛀虫”

  该院围绕白河流域绿化和白河水土保持工作,创新思路,深挖违法犯罪行为背后的职务犯罪。在办案过程中,同时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和白河绿化和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的专项预防。该院副检察长王玉新对记者说:“我院在做好相关案件办理的同时,同步开展预防工作,让与白河治理有关的每一笔资金都用到实处,用到节点上。每年,我们都要到相关部门送法进机关10多次,多次告诫工作人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2014年10月,该院对利用城区绿化工程招投标侵吞绿化工程款的邢某依法立案查处,有力打击了该领域的职务犯罪。

  强监督

  严防“权力缺失”

  该院积极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强化对危害白河水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该院借助两法衔接平台,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合力,增强打击环境犯罪力度。该院侦查监督局局长段传华说:“白河是南阳人民的母亲河,是南阳人农业、工业、饮用水的重要水源地。我们对危害白河水资源的犯罪行为零容忍。”今年3月,该院借助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将苏某等人擅自在白河流域开设碳化硅厂并非法排放有毒废水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刑事立案3人。目前,经过该院提起公诉,法院已经对3人作出有罪判决。

  该院今年将生态环境执法监督作为重点,积极寻找科学的方法,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并对各项监督制度进行了完善,以防止职能单位失职、渎职,有效督促相关执法单位依法履职。2014年以来,针对白河南岸溧河支流段出现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非法废旧塑料加工点。该院立即向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执法部门取缔了11家废旧塑料加工点;针对区法院不受理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案开展监督,督促区法院受理此类申请执行案件50件。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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