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吴若淇)昨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鼓励各高校建立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允许将大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和自主创业等成效折算为学分。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大学生制订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情况。
如果担心学习、创业两者不能兼顾,也可以选择休学创业。《意见》显示,对休学从事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2年。学生可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经高校主管就业创业部门认定,再由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保留学籍。
此外,我省还要求将“创业基础”作为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开展创业教育的核心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不少于32学时,不低于2学分,力争到2017年实现创业教育全覆盖。